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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期末教学材料检查的通知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 2021-01-05 11:24

各学院

为持续规范学校教学过程形成性资料,在教学质量监控中,形成监控、评价、反馈、提高的周期模式。根据学校本学期工作安排,结合学校《武汉工程科技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范》《武汉工程科技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修订)》《武汉工程科技学院课程教学大纲编写及管理规定》等教学管理规定,请于2022年1月9日前完成自查工作学校将在1月10日-1月14日对各学院相关教学资料开展专项检查。现就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及顺序

1.2018版教学大纲、2021版教学大纲

2.2022 届毕业设计(论文)开题

 2021届毕业设计(论文)

3.2019-2020-1、2019-2020-2学期试卷及非试卷考核材料

2020-2021-1、2020-2021-2学期试卷及非试卷考核材料

2021-2022-1学期试卷及非试卷考核材料

二、检查要求

1.教学大纲:包括2018版、2021版教学大纲,检查时需提交2018版教学大纲整改方案及2021版教学大纲汇总表。

2.毕业论文:2022 届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情况及2021届毕业设计(论文)存档情况。

3.考核材料

1)2019-2020-1、2019-2020-2学期试卷及非试卷考核材料请根据学院要求开展自查工作,并将自查报告及整改方案交至教学质量管理中心存档。2020-2021-1、2020-2021-2学期试卷及非试卷考核材料请按照相关规范存档。

2)2021-2022-1学期试卷及非试卷考核材料请根据学院规定的归档及阅卷规范进行整理、自查,并在学校检查时提交自查报告。  

三、检查方式及安排

本次检查采取学院自查于学校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检查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学院自查。根据各学院工作进度,对毕业论文、考核材料及教学大纲进行自查,并形成自查报告及整改方案。

第二阶段:学校检查。1月10日-1月14日,教学质量管理中心联合教务处、发展规划与评建办公室对各学院进行教学材料的专项检查。

第三阶段:学院整改。检查结束后,各学院应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并提交整改说明到教学质量管理中心。检查不合格的学院需继续整改,直至合格。

   

武汉工程科技学院教学质量管理中心

2021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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