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加强对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管理工作,更好地迎接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切实保障我校的人才培养质量,经研究决定,于9月23日至30日开展2021届毕业设计(论文)检查,具体安排如下:
一、检查内容
2021届毕业设计(论文)归档资料的内容及装订规范,包括:毕业设计(论文)、毕业设计(论文)文本复制检测报告单、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意见、教师指导毕业设计(论文)情况登记表、毕业设计(论文)评阅教师意见、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记录表、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成绩评定表、毕业设计(论文)总成绩评定表、毕业设计(论文)初稿。
二、检查方式和时间安排
1.二级学院自查:各学院成立以院长(教学副院长)为组长,教研室主任及骨干教师为成员的自查工作小组,对毕业设计(论文)档案进行全面自查。
2.学校抽查:学校教学工作督导组分四组进入各学院,对 2021届毕业设计(论文)归档资料进行随机抽查。检查过程中,督导组专家若发现三份毕业设计(论文)不合格,检查随即停止,二级学院进入整改阶段。
三、检查要求
1.各二级学院应根据《武汉工程科技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范》等文件要求,做好2021届毕业设计(论文)规范检查工作。
2.本次检查以二级学院自查为主,学校抽查为辅。各二级学院自查比例需达到100%。学校组织教学工作督导组抽查,各学院不合格论文份数不得超过三份。
3.每位指导教师应按要求填写《武汉工程科技学院2021届毕业设计(论文)自查表》,由学院统一收取,存档备查。
4.各学院自查时应从选题、开题报告、论文查重、指导记录、答辩记录、成绩评定、论文归档等各方面入手,提出存在的问题和解决对策,形成自查报告,在学校抽查时提交给检查组。
5.检查结束后,检查结果将通报到各二级学院及责任个人,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将检查工作落实到位,并于检查结束后一周内将整改报告提交至教学质量管理中心。
武汉工程科技学院教学质量管理中心
2021年9月22日